(四)关于笔试试卷的采分点(原始赋分)
PETS每一级别各部分的采分点(原始赋分)如下表所示。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每题一分,括号内的数字表示各部分的题量。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听力 25(25) 20(20) 25(25) 25(20) 30(30)
英语知识运用 25(25) 35(35) 20(20) 20(20) 20(20)
阅读理解 20(20) 20(20) 35*(20) 35**(25) 35***(30)
写作 13(3+1) 35(10+1) 30(1+1) 20(1) 25(1)
笔试(合计) 83 110 110 100 110
口试 5 5 5 5 5
* 20道题目中,15道多项选择题每题两分。
** 25道题目中,5道翻译题每题三分。
*** 30道题目中,5道搭配题每题两分
(五)关于分数权重
为处理好各级考试中题目数量、赋分与各种技能的考查关系,PETS一至五级的考试均采用了分数加权的办法。即对各部分题目的原始赋分分别给予不同的权重,使之能够平衡各种技能的考查关系。此外,不同级别相同部分分数权重的变化还反映出PETS对各种技能考查要求的演进。
听力是PETS考查的重要技能,各级都按其笔试成绩的30%加权。对语言结构的了解和使用(即英语知识运用)在一、二级考试中较为重要,所以权重较大(25%或20%),在高级别考试中则权重较小(15%或10%)。反之,高级别的考试对阅读理解更为重视,35%的比例反映了对四、五级考生来说阅读能力的重要性。写作在一、二级的笔试成绩中占15%或20%;而在高级别考试中则显得比较重要,占25%。
在各级别的笔试中各部分所占分数权重如下表所示: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听力 30% 30% 30% 30% 30%
语言知识运用 25% 20% 15% 10% 10%
阅读理解 30% 30% 30% 35% 35%
写作 15% 20% 25% 25% 25%
考生得到的笔试成绩是其各部分所得原始分分别经过加权处理后的分数总和。如:
某第三级考生听力部分原始得分为20分,经加权处理后的分数应为24分(20÷25×30=24分);
其英语知识运用部分原始得分为15分,经加权处理后的分数应为11.3分(15÷20×15 = 11.3分);
其阅读理解部分原始得分25分,经加权处理后的分数应为21.4分(25÷35×30 = 21.4分);
其写作部分原始得分18分,经加权处理后的分数应为15分(18÷30×25 =15分)。
该考生未经过加权的原始总分为78分,各部分经加权后的总分应为71.7 = 72分。